一、用工单位
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男)。
三、招收要求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犯罪记录;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章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四)吃苦耐劳,热爱消防事业;
(五)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录用:
1.具有从事办公室文字材料等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新闻宣传专业技能、具备新闻稿件写作能力优先;
2.部队复退军人优先,担任文书岗位优先;
3.持有B2及A类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汽车运用与维修等相关专业;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具有专业技能等级或有特殊岗位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5.熟练堂握 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四、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入职满一年后);
(二)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3500元/月,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学历补贴、加班补贴等部分组成,执勤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平均收入5000元(含五险一金);
(三)每年择优选拔综合能力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优先参加驾驶、无人机、舟艇、急救等培训;晋升为管理层,如担任执勤班长、副班长等职务。
五、福利待遇
(一)被装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发放,提供集中食宿,伙食按照消防员同等标准执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享受一次用人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二)执勤力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休假实行计划管理,原则上每月轮流休息8天,入职满一年后享受15天年假;
(三)部队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年限在入职时可套改工龄;
(四)依据《应急管理部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记功嘉奖表彰;
(五)表现优秀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策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入学优待;
(六)享受工会会员福利(每人每年2100元及其他工会福利)
六、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工作点点:霞浦县松港街道六一七路7号(霞浦县东关消防救援站)、霞浦县松山街道小沙村下沙239号(霞浦县小沙消防救援站)
(二)工作任务:执勤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
七、报名方式
应聘者至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填写《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一)专职消防员政审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3份;
(三)户口本复印件3份;
(四)体检报告表;
(五)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六)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1份;
(七)近一月内个人征信报告;
(八)其他大队需要的材料。
联系电话:彭班长13015707227、8882611
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地点: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