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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2022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2022-06-19分类: 职场资讯点击:1867 次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40号)以及霞浦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霞浦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科学安排招生指标,免试摇码入园原则。


三、招生园所

实验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东兴园区、实验幼儿园万贤园区、实验幼儿园康桥园、实验幼儿园萌萌园)、第一幼儿园(含第一幼儿园城北园区、第一幼儿园松兴园区)、机关幼儿园(含机关幼儿园总园、机关幼儿园吉米园、机关幼儿园新力园)、西关幼儿园(含西关幼儿园新园、西关幼儿园旧园)、东关幼儿园、桥头幼儿园、松港中心园、松山幼儿园、浦宫幼儿园。

四、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7月26日:机关幼儿园总园
8月2日:实验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东兴园区、实验幼儿园万贤园区、实验幼儿园康桥园、实验幼儿园萌萌园)、第一幼儿园(含第一幼儿园城北园区、第一幼儿园松兴园区)、机关幼儿园(含机关幼儿园吉米园、机关幼儿园新力园)、西关幼儿园(含西关幼儿园新园、西关幼儿园旧园)、东关幼儿园、桥头幼儿园、松港中心园、松山幼儿园、浦宫幼儿园

(二)招生登记

 1.登记时间:

8月3日—8月4日:机关幼儿园总园
8月9日—8月10日:实验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东兴园区、实验幼儿园万贤园区、实验幼儿园康桥园、实验幼儿园萌萌园)、第一幼儿园(含第一幼儿园城北园区、第一幼儿园松兴园区)、机关幼儿园(含机关幼儿园吉米园、机关幼儿园新力园)、8月9日:西关幼儿园(含西关幼儿园新园、西关幼儿园旧园)、东关幼儿园、桥头幼儿园、松港中心园、松山幼儿园、浦宫幼儿园

2.登记办法:

详见各幼儿园招生通告。

(三)资格审核

1.审核编组:
8月5日—6日:机关幼儿园总园
8月11日-8月12日:实验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东兴园区、实验幼儿园万贤园区、实验幼儿园康桥园、实验幼儿园萌萌园)、第一幼儿园(含第一幼儿园城北园区、第一幼儿园松兴园区)、机关幼儿园(含机关幼儿园吉米园、机关幼儿园新力园)、东关幼儿园
2.编组公示:
8月7日—8日:机关幼儿园总园
8月13—14日:实验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东兴园区、实验幼儿园万贤园区、实验幼儿园康桥园、实验幼儿园萌萌园)、第一幼儿园(含第一幼儿园城北园区、第一幼儿园松兴园区)、机关幼儿园(含机关幼儿园吉米园、机关幼儿园新力园)、东关幼儿园

(四)摇码录取

摇码时间:机关幼儿园总园8月9日;其他幼儿园8月15日—8月16日(具体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五、招生办法

实行填报志愿、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招生。

(一)申请登记条件

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具有片区内常住户口(新落户截止时间是2022年7月31日前),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均可到所在片区幼儿园登记:
(1)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即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2)幼儿、法定监护人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视为监护人,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二)登记需提供材料:纸质“新生报名表”、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的户主首页、需入园幼儿页面”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小班新生招生方式

1.城区五所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东兴园区、实验幼儿园万贤园区、实验幼儿园康桥园、实验幼儿园萌萌园)、第一幼儿园(含第一幼儿园城北园区、第一幼儿园松兴园区)、机关幼儿园(含机关幼儿园吉米园、机关幼儿园新力园)、西关幼儿园(含西关幼儿园新园、西关幼儿园旧园)、东关幼儿园
①登记报名的适龄幼儿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幼儿园安排具体时间,县教育局幼教股、监察室人员、社区、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采取摇号方法录取。
注:具体摇码办法详见幼儿园招生通告。
②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
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人员的子女要求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的,家长持规定的相关证明等有效证件于8月5日前到县教育局幼教股登记审核,由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可参与登记摇码:
(1)驻守本县部队的军官适龄子女;
(2)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和在霞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
(3)烈士、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人员的适龄子女;                                               
(4)我县规上企业的企业主、高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
(5)港、澳、台胞及华侨人员的适龄子女;
(6)农村教师适龄子女;
(7)县引进人才和省优秀人才的适龄子女。
2.机关幼儿园总园: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干部的适龄子女提供父母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将户口簿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的户主首页和需入园幼儿及父母双方所在页面一并复印);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携带相关证明及户口簿房产证到园登记,由县政府办审核确认后,采取摇号方法录取。
3.城区其他幼儿园(桥头幼儿园、松港中心园、松山幼儿园、浦宫幼儿园)
①符合以上幼儿园登记条件的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的计划数,经公示后无异议予以直接录取;若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幼儿园安排时间,县教育局幼教股、监察室人员、社区、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采取摇号方法录取。
②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在桥头园、松港园、松山园、浦宫园未招满的情况下,可自行到其中一所幼儿园登记,或到城区民办幼儿园就读。

六、招生要求

1.招生工作坚持阳光作业,招生前在霞浦县政府门户网链接的部门网站“霞浦教育”等媒体平台以及各所幼儿园门口发布招生通告,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和招生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不得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园,对申请条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在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就读资格。
3.经登记公示后未登记报名的新生视同放弃入学资格,幼儿园不予保留学位。
4.凡摇中录取就读其中一所幼儿园的,因特殊情况未能入园的视为自动弃权,该指标自动作废,不得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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