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方式,优化学科教师结构,根据《正宁县引进县外优秀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正政办发〔2020〕97号)精神,结合全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就引进县外正式在岗中小学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县外正式在岗中小学教师10名,专业不限。
二、引进条件
引进的县外任教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具有“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教学实绩突出,业务能力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直接分配或参加国家、省、市统一招考的正式在岗中小学教师(不包含尚在服务期的教师),且必须具有规范的人事档案。 (七)现工作县(区)相关部门同意调入正宁县工作,且必须服从正宁县教育局的工作分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但影响引进的; 3.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4.其他不宜引进的。 三、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按需引进、合理配置、注重业绩”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引进政策,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工作要求,实行自愿申报、择优选调的用人机制,吸引和选拔一批县外优秀教育人才到我县任教,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引进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止2022年5月31日下午6:00前递交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上必须要明确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服从分配等情况。同时,要加注有所在县(区)人社、教育部门同意调出的意见。 (二)考核考察。由县人社、教育、编制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申请人员进行考核考察。重点到申请人员所在任教单位考察其工作表现、任课情况、教学业绩等,到所在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审查该同志人事档案(包括学历、职称、教师资格、招聘档案、年度考核、转正定级、编制情况等)。工作组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出具考核考察报告,提出调入建议。 (三)研究确定。根据考核考察工作组提出的调入建议,由县教育局统一汇总,经县人社、教育、编制等相关部门联审,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调动安置 (一)办理手续。申请者获得批准后,到县人社局领取商调表格,由个人负责办理两地同意调出、调入审批签章等手续。县人社、教育、编制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引进人员的相关手续。 (二)分配安置。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县教育局工作分配,全部安排到中小学任教。分配时可参考个人意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原则上和在外县(区)工作的任教学段及学科保持一致。 六、工作要求 (一)引进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切实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取消引进资格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引进的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934-6126588 县教育局 0934-612115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19890759072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宁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