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二)年龄:3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军籍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7、有明显纹身疤痕、残疾、传染性疾病、吸毒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宁德市东侨区大门山路1-1号(大门山公园处)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政工室
联系电话:0593-2821055
3、报名资料:报名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系退役士兵的应提供义务兵退役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并提前下载注册“闽政通”APP,申领本人“八闽健康码”,健康码为绿色的人员方可报名。
(二)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90分钟。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了解个人、家庭及履职素质等基本情况。重点考察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责任心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以问答形式进行,由主考官提问2至3道必答题。
(四)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五)体检、政审、征信审查
1、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拟初步聘用人选开展体检、政审、征信审查等程序。
2、体检、政审、征信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五、相关待遇
1、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2年11个月聘用合同,月工资3900(包含五险一金)。同时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年限等适当加薪。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和体能检测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检测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弃权。
(二)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食宿自行解决。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通讯畅通。
(五)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