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公开招聘
非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面向社会公开招10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经用人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供同意解聘、解除证明)。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6日至2004年2月16日期间出生);面向地区“福建省”指2022年2月16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失信被执行人;(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16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到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人社局驻点办公室(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66号)报名。联系人:余梦雨,咨询电话:0593-2820702(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3.资格审核:按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入闱人员,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根据报名人数采用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录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东侨开发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工作地点: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66号)。 2.拟录用人员由东侨开发区人社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3.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录用。 4.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5.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可在进入该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7.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信息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栏目上查询认证。 8.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东侨开发区人社局 2022年1月24日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学历类别 性别 年龄 面向地区 考试方法 从事产业园服务窗口及相关工作 10人 不限 大专 不限 不限 35周岁以下 福建省内 根据报名人数采用笔试、面试或者直接面试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