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招考

霞浦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建监察大队协管员

2021-10-10分类: 霞浦招考点击:1924 次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霞浦县城建监察大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县城建监察大队招聘协管员1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口齿清晰;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3.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含170厘米)。

4.招收1名男性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法律、文秘、中文专业优先。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待遇:工资总额28000 元/年,包括“五险一金”(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食宿自理,绩效工资3600-6000元/年另算。

四、报名地点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时应随带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等原件,并提供各证件复印件两份,2寸照片两张,填写报名表。

五、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 

考生需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法规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及格。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进行面试。参加面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65分以上为及格。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不低于65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县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若达不到1:2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2、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综合知识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录取;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面试加试。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不合格的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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