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反诈中心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0名,具体招聘岗位与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与其他单位无劳务合同,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二)户籍霞浦,年龄18至35周岁(即在1986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有特殊要求另注。
(三)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受到党政记处分、开除军籍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7.有纹身、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病症、吸毒的;
8.辞职人员未达到报考年限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地址: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供学信网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系退役士兵的应提供义务兵退役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同版照片4张,报考岗位所需求的专业技术特长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范围以宪法和治安处罚法等为考试内容,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考生。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了解个人、家庭及履职素质等基本情况。重点考察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责任心情况(面试成绩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以问答形式进行,由主考官提问2至3道必答题。
(四)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
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
(五)体检、政审
1.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成绩之和(以下简称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初步聘用人选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有人放弃录用,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到县局政工室领取《霞浦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登记表》,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开具《无刑事犯罪证明》。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年薪4.2万元/年(包括五险一金)。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仿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和体能检测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检测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弃权;
(二)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霞浦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通讯畅通。
(四)未被聘用的,材料不退回。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需求情况表
序 | 单位 | 岗位需求情况 | |||
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
1 | 反诈中心 | 宣传员 | 12 | 1.性别:不限 | 1.语言表达能力强,会讲霞浦话; |
劝阻员 | 8 | 1.性别: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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