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需求计划共397名,其中: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30名(详见附件1)、研究生招聘15名(详见附件2)、紧缺岗位招聘71名(详见附件3)、卫技事业人员招聘281名(详见附件4)。
本次公开招聘,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要求如下: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研究生招聘、紧缺岗位招聘,放宽至1:1;卫技事业人员招聘,指标在5人及以下的,至少须达到1:1.5,指标在6人及以上的,至少须达到1:1.3,定向岗位1-4放宽至1:1。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直至取消。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2021年毕业生。(2)杭州市户籍,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3)非杭州市户籍,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原区卫生局、原区卫计局培养的定向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5),只能报考各医共体分院的相关岗位,其中定向岗位1仅面向原区卫计局定向培养的2021年中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定向岗位1为中医医生岗位,招聘指标9名(区一医院医共体总院靖江分院2名、益农分院1名,区三医院医共体总院义桥分院、进化分院各1名,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城厢分院、新塘分院、红山分院名1名,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宁围分院1名)。
4.定向岗位2-4仅面向在萧山区各医共体分院工作5年(含)以上的有相关执业资格的编外专技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定向岗位2为护理(本科)岗位,招聘指标1名(区三医院医共体总院浦阳分院),定向岗位3为护理(大专)岗位,招聘指标8名(区一医院医共体总院党湾分院2名、楼塔分院1名、河上分院5名),定向岗位4 为西药剂岗位,招聘指标2名(区一医院医共体总院楼塔分院、河上分院各1名)。
5.已经参加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研究生和紧缺岗位(专业)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并签约的,不得报考。
6.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同类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的岗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要求,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5年4月8日至2003年4月8日期间出生)。其中:硕研及以上学历、紧缺专业毕业且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专技人员、报考紧缺岗位且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专技人员、报考定向岗位2-4的在我区各医共体分院工作5年(含)以上的有相关执业资格的编外专技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4月8日至2003年4月8日期间出生);报考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的,副高职称人员年龄18至45周岁(1975年4月8日至2003年4月8日期间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年龄18至50周岁(1970年4月8日至2003年4月8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上限可适当放宽(需提供人才认定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论文证明、学术兼职证明等相关资料),但不得超过55周岁(1965年4月8日以后出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麻醉学、精神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属于紧缺专业。
5.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网络教育、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在2021年4月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6.其他条件
(1)报考附件4中直属医院、院区相关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相关学历。
(2)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医生类岗位(招聘计划中带“医生”字样的岗位)。已经注册过的,执业方向必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晋升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毕业并在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为“应届生”。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4月8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户籍以2021年4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具体职位要求和年龄、户籍及其他特殊要求以需求计划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缴费,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研究生招聘、紧缺岗位招聘面试签约,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研究生招聘及紧缺岗位招聘未签约人员再次报名与资格审查,卫技事业人员招聘笔试及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4月8日0时—4月15日17时;网址:杭州市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职位,开始报名。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审查时,报考职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
2021年4月9日0时—4月15日16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系统每2小时自动更新数据1次。本阶段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招聘单位暂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4月16日9时—4月24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本阶段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4月25日0时—4月28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核。考生改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16时。
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改报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16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4月25日0时—4月29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将另行通知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退还报名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4月2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萧山区卫生健康局(风情大道3258号)908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五)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及考试须知。
报考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研究生招聘、紧缺岗位招聘的考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10时—5月16日8时;报考卫技事业人员招聘的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2021年6月7日16时—6月12日9时。
(六)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研究生招聘、紧缺岗位招聘面试签约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6日。
面试前,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已成功缴费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复审,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要求详见招聘程序(九)。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所需证明材料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6日9时—5月8日10时。
资格复审结束后,如果入围人数超过1:6的,则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确定各职位的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需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按规范的操作程序实施。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若报名人数不足1:3的比例,且所有考生面试分均低于75分的,则取消该招聘职位。面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谈,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意向书,确定为入围体检对象。面试面谈后未签约的考生,如符合岗位调剂条件的(岗位空缺、报考条件符合、面试分数在75分以上、考生和招聘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调剂。
(七)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研究生招聘及紧缺岗位招聘未签约人员再次报名与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5月18日10时—5月19日17时。
报考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研究生招聘、紧缺岗位招聘但面试后未签约的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除外),可以再次报名参加卫技事业人员的公开招聘,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卫技事业人员招聘笔试及面试
1.笔试
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职位要求,考试科目分别为:(1)临床医学专业类;(2)预防医学专业类;(3)口腔医学专业类;(4)中医学专业类;(5)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类;(6)药学专业类;(7)中药学专业类;(8)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类;(9)针灸推拿专业类;(10)护理学专业类。详见附件4。
笔试时间为6月12日、13日,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6月23日在杭州市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该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择取。(1)招聘指标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2)3-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3)11-25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得少于20人);(4)26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得少于38人)。在确定面试名额时,遇到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数字有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方式确定面试名额,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当实际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的比例为1:1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为50: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专业测试。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入围体检对象。
(九)资格复审
卫技事业人员招聘面试前,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需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需提供协议书的本人联。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初始大中专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5.部分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6.报考定向岗位2-4的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均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萧山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前,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职位中择取笔试成绩最高者进行一轮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所需证明材料的,视作放弃面试。有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其中报考定向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并进入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选择岗位过程中放弃、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萧山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监察部门和人力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逾期不到岗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五、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紧缺岗位的人员需签订5年的岗位服务合同。
3.原区卫计局培养的定向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3年的规范化培训时间)。
4.报考定向岗位2-4的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
5.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如符合萧山区卫生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补贴、生活津贴、科研经费补助等人才专项补助;国内部分“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本科毕业于国内部分“双一流”高校医学类专业的海外(境外)硕研、博研医学类应届毕业生以及紧缺岗位、边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人员等,可享受人才专项补助(就高不重复)。
6.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考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7.网络查询: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萧山人才网。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3530、82898566;举报受理电话:0571-83867207、82661081、82758020;网络、网银技术支持电话:0571-22811906。
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