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苍南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第二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及身体等条件;
(二)报考要求为“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本科”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报考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硕士”需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人才网、中国苍南网、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1年4月6日8:00至2021年4月7日17:00;
地 点:苍南县中医院人事科(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学士路487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苍南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第二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份(贴照片处: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
(3)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苍南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再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如遇入围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若入围人员放弃的,依次递补。相应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六)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予聘用。
凡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并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苍南县中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为贯彻落实全市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部署会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医共体用人需求情况,经县卫健局和人社局审核同意,我院医共体总院第二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第二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及身体等条件;
(二)报考要求为“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本科”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报考要求“一本(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第一批次”及以上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硕士”需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人才网、中国苍南网、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1年4月6日8:00至2021年4月7日17:00;
地 点: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文鑫路188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第二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份(贴照片处: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
(3)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学历要求普通本科一批录取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批次证明。
(三)资格审查
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再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如遇入围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若入围人员放弃的,依次递补。相应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六)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予聘用。
凡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并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为贯彻落实全市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部署会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用人需求情况,经县卫健局和人社局审核同意,我院第二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苍南县妇幼保健院第二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点击查看大图】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及身体等条件;
(二)报考要求为“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本科”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报考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硕士”需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人才网、中国苍南网及相关高校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时 间:2021年4月6日8:00至2021年4月7日17:00;
地 点:苍南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216号)
2.报名所需材料
⑴《苍南县妇幼保健院第二轮提前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份;
⑵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⑷报考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批次证明和学历证明。
(三)资格审查
苍南县妇幼保健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如遇入围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若入围人员放弃的,依次递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六)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予聘用。
凡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的人员,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并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苍南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