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物资总公司是我县唯一一家经营民爆物品的国有企业。为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民爆经营需要,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宁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及社区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8〕1号)文件要求,县物资总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企业工作人员。2021年2月3日至20日已公告招聘方案,但报名人数未达到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变更岗位条件,继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宁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及社区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8〕1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文员1名,财务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向上;
3、热爱民爆经营事业;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5、年龄18至35周岁。
6、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核程序协审合格。
(二)岗位条件
1、办公室文员:男性,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需到民爆仓库值守夜班。
2、财务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毕业。
(三)不得报考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失信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宁化在线微信公众号、中国宁化在线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 3月17日至2021年3月31 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报名邮箱nhxwzzgs@163.com,填写《宁化县物资总公司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社保缴纳证明,相关工作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并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原件扫描与报名表等材料统一压缩成一个文件发至指定报名邮箱nhxwzzgs@163.com,邮件统一标题为:考生姓名+招聘岗位名称。报名完次日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3、报名联系人:罗皓春(151 5913 5885)、张舒婷(137 9915 7106)。固定电话:0598-6688689
(三)资格审查
1、岗位所涉及的学历、资格证书、基层经历、服务年限等未经公告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毕业证取得时间为2021年8月前。
2、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其资格并不予聘用。同时根据《宁化县考录和聘用、调配工作人员亲属回避制度》(宁委办〔2017〕84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 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5)注意事项:考生当日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6)每个岗位报考人数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以上方可开考。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资格复查。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面试前报考资格复查,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中国宁化在线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布。根据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体检人员。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达不到设定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后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过纪委监委、政法委、卫健、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协审,协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在中国宁化在线网站等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新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一聘。如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本单位班子会研究决定,依据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宁化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宁委办〔2018〕1号)文件的标准执行。
六、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三年以上(含三年),服务期未满解除合同一方应承担违约赔偿金5000元,服务期满一年后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除外。
七、疫情防控
1.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出示本人“八闽健康码”并签订《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考试前需查验“八闽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八闽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体温测量值达到或超过37.3°的,将到指定区域再次进行体温测量,测量值仍超过37.3°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区、考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排队进出考场,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八、其它事项
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问题,未尽事宜请咨询:罗皓春(151 5913 5885)、张舒婷(137 9915 7106)。固定电话:0598-668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