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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4-10分类: 法律法规点击:574 次
2021绍兴嵊州事业招聘70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4月6日16时

笔试时间:4月24日

笔试科目:职测》、《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条件:不限户籍,应往届可报!


公告部分内容节选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应聘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六)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

(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对象为:从嵊州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八)上述人员中属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1年3月25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3月2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4月6日16时。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3月26日9时—4月7日12时。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4月7日14时—4月12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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