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1
陈德星
男
1996.12
2
蔡珊珊
女
1998.09
3
冯 祯
1990.01
4
黄巧梅
1999.03
5
林巧燕
1987.09
6
李佳铃
1996.11
7
缪秀菊
1993.04
8
缪海萍
1994.01
9
孙 倩
1995.12
10
吴毅东
1991.10
11
王修增
1992.01
12
余毓仙
1993.05
13
钟美香
1994.08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蕉城区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实名反映。公示监督联系:蕉城区司法局人事股,2829109。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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