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于2020年11月收到福安穆森工贸有限公司、宁德华晟电机有限公司、福安新的电子有限公司、福安市天亚商贸有限公司、福安市永健电子有限公司、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等6家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请共180人次(具体名单附后)。经福建省培训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和征信平台审核通过。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办[2020]101号)文件精神,经核对,应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福安穆森工贸有限公司、宁德华晟电机有限公司、福安新的电子有限公司、福安市天亚商贸有限公司、福安市永健电子有限公司、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等6家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共9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12月1日。公示期间,对培训补贴发放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人社局职建股或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公示电话:0593-8988875(福安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0593-8988580(福安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