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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乡土人才评选活动方案

2020-09-28分类: 职场热点点击:1478 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民间技艺技能人才,经研究,在全县范围每两年开展一次乡土人才评选活动,每次评选各类乡土人才共30名左右,给予评选出的各类人才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由县人才专项经费列支。具体方案如下:


活动方案


一、评选范围

除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获得县级以上人才称号外,凡在我县工作和创业的各行业生产经营、能工巧匠、文化传承等人才都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申报对象应拥护党的农村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理诚信、群众公认,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种植能手

1.从事种植满5年以上;

2.水果、中药材、食用菌种植规模达到12亩(或10万袋)以上,蔬菜(包括复种面积)、茶树种植规模达到10亩以上,粮食种植规模达到20亩以上;

3.能够积极推广农业“五新”,熟练掌握种植技术,带动和帮助本乡、本村及周边地区农户进行优质农产品生产;水果、蔬菜、中药材、粮食带动并指导周边农户达8户以上,食用菌带动并指导周围菇农发展食用5万袋(或1)以上,茶树带动并指导周边农户达10户以上;

4.本人年纯收入是本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倍以上(因灾害或其他不可抵御因素影响除外);

5.生产的产品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养殖能手

1.畜禽养殖能手

1.创办或服务的经济实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个人诚信守法;

2.具备较高水平,从事畜禽养殖满5年以上;

3.在地方品种保护、养殖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创办或服务的经济实体具备一定养殖规模:生猪存栏50头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000只以上、蛋鸭存栏1000只以上、肉鸭年出栏1000只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上、羊年出栏100头以上、兔存栏1000只以上;蜂存养100箱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水产养殖能手

1.创办或服务的经济实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守法;

2.从事水产养殖满5年以上;

3.在行业内出类拔萃,有引领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养殖户5户以上;

4.在所从事行业有较高技术水平;

5.在开展水产养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贡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6.在引进新品种、创新养殖模式、开发新设备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7.养殖具备一定规模,水上渔排养殖达到500口或深水大网箱养殖达到20口,池塘养殖2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车间水面2000平方米以上,年产值250万元以上;虾类养殖高位池面积100亩以上,年产值350万元以上;贝类养殖面积100亩以上,年产值40万元以上;藻类养殖面积60亩以上,年产值130万元以上;可口革囊星虫养殖面积200亩以上,年产值800万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海洋渔业局

(三)摄影能手

1.摄影技术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公认度、美誉度;

2.为积极发扬摄影文化,开发和推动我县摄影文化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 

3.5年有摄影作品获得省级以上评比奖项。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四)创业能手

1.近5年在霞浦县辖区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3.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具有开拓进取、顽强拼搏的创业精神,创业事迹感人,在同行中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社会效益较好,能带动就业5人以上; 

    4.劳动关系和谐,所创办的实体未因劳动争议引起上访事件,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无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无执法处罚记录。企业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质量、环保、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5.所创办的实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营业收入具有一定规模,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前景较好,发展速度较快,带动就业效应明显;

6.对我县经济繁荣、公益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稳定和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五)手工艺师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

2.获得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宁德市工艺美术大师、宁德市工艺美术名人等荣誉称号的;

3.个人技能在手工艺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是行业认可、在本县有较大影响的技能人才(由县工艺美术协会确认)。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六)厨艺师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

2.近5年来在餐饮业烹饪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市级银牌(二等奖)以上奖项;

3.近5年来在市级以上餐饮业烹饪技能竞赛活动中担任评委;

4.个人技能在餐饮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高超的厨艺水平,是行业认可、在本县有较大影响的技能人才(由县餐饮协会确认)。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七)工匠师

从事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技能工作满10年以上,仍在一线岗位从事生产或从事技术指导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他人不可替代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技能的绝技绝活,获得业界或群众公认;

2.在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技能上有创造或革新,取得的成果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获得过宁德市级以上技能比赛前3名;

4.专业职业技能团队中的领军人物,以“师带徒”传授技艺10人以上;

5.在传统建筑工艺、地方特色民居等方面刻苦钻研技术,实践经验丰富,主持建造、修缮的代表性传统建筑项目不少于5项。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八)文化传承人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津、法规,热爱文化事业,积极传承、宣传和保护优秀文化遗产;

2.从事相应文化活动工作10年以上,具有独特的技能绝活,有师承关系,为群众公认或具有较好的艺术表现能力;

3.为积极发扬民间技艺,培育民间艺人队伍,开发和弘扬民族文化做出突出贡献的;

4.省、市、县已命名表彰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或在县级以上举办的相应评比、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评定;

5.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工作满10年,并仍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九)中医传承人  1.医德医风良好,遵纪守法,热爱中医药事业,积极传承、实践中医学术经验;

2.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主要执业机构在霞浦县非公立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所);

3.从事中医药工作满10年以上,有跟师或带徒经历;

4.有一定的中医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中医诊疗经验,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病方面有显著疗效,有独到见解或独特诊疗方法,得到群众和同行认可并有较大影响力;

5.能提供中医临床经验总结,体现其专业水平;

6.从事中医药工作期间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主要责任的,违反《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等有关规定,受卫生行政部门警告及以上处罚者不得参加中医传承人认定。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单位推荐、协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于10月30日前向各乡土人才类别的县直主管部门推荐参评人选。

2.组织评审。各县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应类别乡土人才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经集体研究产生建议人选名单(2-5名),于11月20日前向县委组织部推荐建议人选,联系人:林峰,联系电话:8868568,邮箱xpxwrcb@163.com。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收到建议人选名单后,统一征求纪检、税务、综治、卫健、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意见。

4.确定人选。建议人选名单会审后,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乡土人才人选。

5.人选公示。对经研究确定的乡土人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6.表彰公布。公示无异议后,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进行发文表彰,纳入人才管理,享受相应人才服务。

四、其他事项

申报对象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由县直主管部门负责追回,并列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上奖励与中央、省、宁德市及我县有关政策产生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附件:1.《霞浦县乡土人才推荐表》;

      2.《霞浦县乡土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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