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霞浦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涉嫌盗窃犯罪的案件时,发现嫌疑人易某某的自报年龄与户籍证明不符。随后,公诉科干警也接到嫌疑人家人反映嫌疑人的年龄有误差。检察官同时了解到,当时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曾要求他们出示嫌疑人年龄误差相关证据,但他们没能提供。
本着对未成年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公诉科立即指派案件承办干警对嫌疑人年龄进行细查。两名案件承办干警先后前往嫌疑人居住地、就学学校、县计生部门等地方,多方走访、了解相关证人、调取、查阅常住人口登记表、学籍卡片、计生台账等原始档案、资料,还详细查看了嫌疑人的族谱。经过严肃、认真的审查后,检察机关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易某某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