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霞浦相关部门将继续确保校园周边消费

2011-12-20分类: 法律法规点击:1454 次
校园及校园周边摊店,长期存在向学生摊销一些价廉质低食品的现象。在校生部分消费安全的缺失,一直揪紧众多家长的心。对此,工商、食药监督等部门并没有视而不见。他们一次次开展联合专项整顿,可是行动之后却又一次次“死灰复燃”。

  如何依法保障在校生消费安全?霞浦县工商局松港工商所今年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通过建立“青少年消费维权教育基地”,持续开展“12315”进校活动,重点增强师生健康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辅以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摊店的监管,初步“试”出了净化校园周边消费环境、保障师生消费安全的成效。

  调研 > > >

  深挖“专项行动不能治本”的根源

  今年上半年,松港工商所连续接到两起家长的投诉:一名10岁的女生,上学前吃下学校内被承包商店出售的膨化食品后,课堂上出现了头晕、恶心的现象;另一名12岁的男生,放学路上在校园周边一家商店买了一盒棒棒冰,食用后发生了腹泻。

  工商所执法人员随即来到家长投诉的商店。经检查,两家商店出售的食品,外观上未发现明显变质,也未过保质期。一时无法确认学生出现头晕、恶心和腹泻,与食用膨化食品和棒棒冰有着直接关系。工商所只好在这两家商店抽取了送检的样品。

  “我们县一直未设食品检测机构,鉴定食品质量均要委托省以上单位检验,成本过高,致使许多在校学生投诉的查处最后都陷入了僵局。”工商所谢斌所长说,“要净化校园及其周边消费环境,大量工作必须抓在学生投诉前!”

  根据这一思路,那时起,该所开始组织“防患未燃”工作调研,深入辖区福宁中学、霞浦七中、松港中学、东关小学等学校,开展实地检查、个别暗访、问卷调查等,找出“专项行动不能治本”的深层病因:一是校内商店经营难以规范。多数学校校内商店经营权均承包给个人,承包者要交承包金,又要赚到一定的利润,难免要进一些价格低廉的商品,商品质量有可能得不到保证。二是学生健康消费常识缺失。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学生喜欢食用油炸、膨化等一些添加色素和添加剂的食品,却不了解大量食用会导致肥胖症、厌食症等疾病的常识。购买食品时,又只关心口味和价格,基本不看食品生产厂家、日期和保质期,这就给商店摊销价廉质低食品留出了空间。三是学生维权证据意识欠缺。统计回收的500份问卷调查数据,近89%的学生购物时,未养成主动向商店索要发票的习惯,11%懂得索要的学生,拿到凭证后也是随意的丢弃;加上许多商店店主本身就不愿提供销售发票,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学生拿不出证据,在调解、处理中必然要处于“下风”。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