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当事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不仅擅自从事童装销售,更令人不解的是,竟然还兼营奶粉零售活动。至案发时,其已经营3天,非法所得300元。
霞浦县工商局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并做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