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据了解,福宁医院是霞浦县委、政府确定的2010年“五大战役”民生工程之一,在其主体工程完工后,院方花了43640元在霞浦城关某电气经营部一次性购买了1440盏灯具用于院房装修。可这批灯具安装后还没多久,就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不少灯具启动慢,有的启动时响声很大,还有的干脆就不亮,能正常运行的简直屈指可数。一千多盏灯具居然都不同程度出现了质量问题,院方十分恼火,为此院方找到商家讨要说法。对于医院的投诉,商家表示将尽早解决,但却一直拖延时间根本未拿出解决的方案和诚意。眼看医院开业在即,再拖下去,将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开业运行和声誉。于是,院方向霞浦县12315台进行了投诉,希望能尽早解决问题。
结果: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十分重视,立即派人介入调查取证,经过调查,证实医院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供货商必须承担主要责任。经过先后10多次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供货商无偿为该医院的1440套灯具进行全面更换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