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霞浦新闻:赠品侵权也受罚

2011-12-20分类: 法律法规点击:1686 次
日前,霞浦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服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柜台上摆着假冒“苹果”内裤。经查,当事人从福州农贸市场花300元进了假冒“苹果”内裤15盒,作为赠品赠送顾客促销,霞浦县工商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内裤15盒,并处罚款825元。

  【提醒】:

  从事件表面看,服装店对消费者似乎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但实质分析,双方之间是一种商品买卖关系。因为这种赠与活动是有附加条件的,因此,“赠品”已不再具有无偿的特征,而变成了附条件、附义务的交换,成了商家所销售商品中的一部分,应当视为商品。赠品侵权,也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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