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软件园1栋4楼401、402室)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次发行前的全体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程宇、刘玲、李祖榆、杨戈戈、彭克斌、林华勇、蔡艳红及徐晓艳还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0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科士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5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2,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74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326万股,发行价格为32.5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94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科士达”,股票代码“00251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326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2月7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12月7日
3、股票简称:科士达
4、股票代码:002518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1,5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9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此之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程宇、刘玲、李祖榆、杨戈戈、彭克斌、林华勇、蔡艳红及徐晓艳还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326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Ksta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2、注册资本:11,500万元(本次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4、设立日期:1993年3月17日
5、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401、402室
6、邮政编码:518057
7、董事会秘书:李祖榆
8、电话号码:0755-86168479
传真号码:0755-86169275
9、发行人电子信箱:stock@kstar.com.cn
10、公司网址:http://www.kstar.com.cn
11、经营范围:UPS不间断电源、逆变电源、EPS应急电源、太阳能逆变器、太阳能控制器、热交货期、变频器PLC可编程控制器、电子产品、防雷产品、五金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空气调节设备、动力配电设备、一体化计算机机房设备(不含限制项目)的生产、经营及相关技术咨询(以上生产项目另行申办营业执照及生产场地);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2、主营业务:UPS以及配套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配套服务。
13、所属行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注:刘程宇、刘玲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科士达电源公司间接持股。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科士达电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股份7,636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前股份的88.7907%。科士达电源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刘程宇,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中电福华大厦803,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086万元,营业执照号为440301102819702,目前的主要业务为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未开展其他业务。2003年3月17日至今,科士达电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科士达电源公司2009年、2010年1-6月合并报表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刘程宇、刘玲二者合计持有科士达电源100%的股权,是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也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简介如下:
刘程宇,男,48岁,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52225196207260035,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先生大学毕业后任福建省霞浦六中教师,199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前身霞浦科士达及科士达有限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兼任科士达电池公司、科士达软件公司、科士达工程公司执行董事,科士达电源公司、科士达工业公司董事长,香港科士达董事,科士达新能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玲,女,46岁,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5222519640228004X,大专学历,本公司董事、公共事务总监。刘女士毕业后曾任福建霞浦一中教师,1998年加入公司,一直任公司董事,兼任科士达工业公司董事、科士达电源公司副董事长。2007年12月起兼任本公司公共事务总监。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发行人控股股东科士达电源设备公司除投资本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刘玲除控制科士达电源设备公司外,没有控制其他企业,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44,000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数量为2,9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57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8%;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2,32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2%。
2、发行价格为:32.5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46.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574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39,278万股,有效申购的中签率为1.461378%,认购倍数为68.43倍,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为78个。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326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0.7154607186%,超额认购倍数为140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及网下配售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94,25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5,887.1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每股发行费用2.03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88,362.82 万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1月30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18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03元(按2010年9月30日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人每股收益:0.52元/股(以公司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0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不间断电源及配套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2010年1-9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0,839.75万元、6,083.21万元、5,315.62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8.45%、22.73%、22.54%。2010年1-9月,公司净利润水平较2009年同期稳步增长。2010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83.74万元,主要原因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2,842.58万元,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减少1,270.02万元,公司存货较上年末增加3,936.10万元,前述情况导致本期支付的现金大于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另外公司的行业客户年底集中回款也导致了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在第三季度出现负数。
总体看来,公司2010年三季度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11月16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0620
保荐代表人:张剑军、曾劲松
项目协办人:龙敏
项目联系人:张剑军、魏其芳、颜利燕、张云祥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国信证券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认为科士达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科士达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科士达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0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2010年7-9月利润表
3、2010年1-9月利润表
4、2010年1-9月现金流量表
5、2010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6、2010年7-9月利润表(母公司)
7、2010年1-9月利润表(母公司)
8、2010年1-9月现金流量表(母公司)
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6日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