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广大食品经营户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进查验供货商的生产资质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