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魏先生在霞浦西关某副食品店购买了两箱品牌花生牛奶(当天饮用了7瓶),剩余5瓶。两天后,又饮用了其中的1瓶,结果肚子疼痛难忍,送到医院后被确诊为急性肠胃炎,花了500多元医药费。事后,魏先生向店主反映情况,要求赔偿,但是店主百般推辞,不愿赔偿。于是,魏先生向12315服务台投诉,要求店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
接诉后,12315服务台工作人员让魏先生取来了剩余的4瓶花生牛奶进行查看,发现4瓶花生牛奶均超过保质期,而且其中1瓶出现瓶胀,打开后发出“砰”的声响。非碳酸饮料只有在变质的情况下才会发酵产生气体,出现上述现象。对此,经营户只好低头认错,同意赔偿医疗费500元,并向消费者支付2000元作为一次性补偿。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饮品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保质期以及检查瓶身是否有异常,并保存好购物票据,以便出现问题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