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5〕43号)相关规定和浙江省临海大洋小企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临海大洋小企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是临海市良种场全额出资创建的国有企业,经营有临海大洋小企业创业基地,现为省四星级小微园区。公司主要承担大洋小企业创业基地基础建设,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管理经营所需场地并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一)聘用性质:国企编制员工。
(二)岗位及人数:详见《浙江省临海大洋小企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户籍要求:限临海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1年4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1年4月2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验等要求详见附件1。
3、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参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符合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⑥被征信列入黑名单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浙江临海大洋小企业创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未达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浙江省临海大洋小企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如报考人数未达到报名要求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报名地点
临海市良种场综合办公室(临海市大洋街道东方大道116号三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在面试开始2天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相应递补。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各占50%)。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政治、时事、国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管理、写作等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于2021年5月12日-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临海市良种场综合办公室(临海市大洋街道东方大道116号三楼)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我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待遇不低于临海市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并参照国有企业有关标准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且不得再报考我单位。
3.本次招考关于年龄、证书(证明)取得时间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按周年计算。
4.本次考试和其他国有企业招聘考试一起组织,同时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若同时报考多家国有企业,将因考试时间、场次冲突而无法获得准考证,无法参加笔试。
联系方式:0576-85131689
该公告具体事宜由浙江省临海大洋小企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浙江省临海大洋小企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