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关于调整莆委发〔2017〕2号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通知》(莆委办〔2017〕81号)和《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莆委人才〔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区组织部门和市人才服务窗口初核、市直相关部门联审,目前确认611个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其中人才认定427件符合,工作津贴符合94件,购房补助符合25件,租房补助符合2件,名校优生薪酬补助符合12件,子女就学符合3件,创业创新人才补助2件,创新创业平台补助1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的资格条件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办或莆田市人社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4-2280078(莆田市人社局) 0594-2685750(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办) 来信来访地点:莆田市人社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莆田市荔城区东路皇冠大厦五层) 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办(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3号楼)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