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人才子女入学工作,大力营造人才优先的发展环境,根据《中共永嘉县委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县50条意见>的通知》(永委发〔2018〕31号)等文件,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1年度永嘉县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要求全职在永工作,人才具体分类目录见附件1。(一)D类以上人才、县第九轮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人才或博士研究生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的,可由公办幼儿园无障碍安排入学;(二)D类以上、E类(1-9项)、民营企业F类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可由公办或民办学校无障碍安排入学;(三)其他E类人才、持有效期内《永嘉人才居住证》人才、同一民营企业社保满8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根据教育资源情况,可由公办学校统筹优先安排入学;(四)F类以上人才子女在高中教育阶段的,可不受户籍地限制,享受我县居民学生同等待遇报考父母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公办高中。(三)人才家庭户口本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在民营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还需提供人才在永建立社保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可从永嘉党建网下载)。为防止填写错误,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之前,申报人应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yjrcb@163.com,由县人才办先预审。经预审、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申报人将《申请表》、有关证明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核对并盖章)及其原件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申报截止日期拟定为2021年5月14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截止日期的另行通知);高中教育阶段的申报时间按市县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县教育局教育一科(义务教育阶段)0577-67222969;县教育局教育二科(高中教育阶段)0577-67222920;县教育局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学前教育阶段)0577-6702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