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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岩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4-02分类: 本地新闻点击:518 次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龙岩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评审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通知》(龙人社〔2019〕286号)、《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和<龙岩市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评审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19〕372号)精神,今年我市将组织评选一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给予一定项目建设扶持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含创业大本营);

2.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在其运营的创业孵化载体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并配备3名以上专职从事创业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

3.运营时间应不少于2年;

4.拥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场所、必要的附属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创业孵化场所产权清晰,且场所作为孵化载体用途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3年,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或者变相改变用途;

5.建立在孵创业实体退出机制,孵化期一般不超过3年;

6.以创业孵化服务为主营业务,面向社会所有创业者开放,为孵化对象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介等基本就业创业服务,开展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活动,指导、协助在孵创业实体享受人社部门鼓励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措施;

7.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健全,具备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开业指导、管理咨询、风险考核、融资支持、跟踪扶持等专业创业服务的能力;

8.在孵创业实体年均应不少于20户,每年新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5家以上,孵化成功率(孵化成功企业是指已办理营业执照、现仍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是指孵化成功企业数量占入驻创业实体总数的比率)总体不低于50%,入驻创业实体到期出园率(入孵创业实体到期出园数与入孵创业实体到期应出园总数的比率)总体不低于80%。

9.近2年吸纳就业的人数(指至少缴交3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同)年均不少于60人,对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创业孵化基地,在认定就业人数时可以劳动合同、协议等其他材料佐证。

10.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

二、工作流程

(一)基地申报(3月—4月)

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于4月30日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

(二)评选认定(5月-8月)

 评选认定分为资格审核、实地考察、复审认定三个环节:

 1.资格初审。5月31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实地考察。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对其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指就业人数及社保缴纳)等情况进行现场核验、评分(评分标准另行通知),并择优推荐1家基地上报市人社局。各地于6月30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社局。

 3.复审评选。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基地进行复审,必要时开展实地复核,确定拟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名单。同等情况下,可将孵化基地纳税及免税金额排名作为确定名单的优先条件。

(三)公示公布(9月30日前)

市人社局对拟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龙岩市人力资源超市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不成立的,发文正式认定为“龙岩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授牌。

(四)资金拨付(10月31日前)

对获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基地所在县(市、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20万元补助。授牌当年拨付10万元,第二年复评合格的拨付10万元;复评不合格的,10万元不予拨付,取消“龙岩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并收回授予的牌匾,3年内不得参加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如同时享受县级、市级、省级或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补助的,奖补资金按照“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执行。

对获得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的,从接受补助起3年内,按年度向当地人社部门报送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是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3)于3月17日前报送。

(二)做好宣传引导。在疫情防控阶段,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积极发掘本地优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及推荐工作。

(三)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效期3年。期满后仍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可重新参加申报认定并获得相应补助。

  联系人:杨锶译、吴衍衍

  联系电话:0597-3298291

  电子邮箱:LYJY3298291@qq.com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金融中心B2栋14楼1425办公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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