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六稳”“六保”工作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龙政办〔2020〕61号)和《上杭县“支企服务专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杭人社〔2020〕8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支企服务专员”高校毕业生,现就招募事宜制定方案如下:
01
招募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4名“支企服务专员”高校毕业生,服务期2年,其中上杭工业园区管委会、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委会各2名,详细情况见招募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招募对象将分别派遣到上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志愿从事服务企业发展工作。
02
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志愿到企业从事“支企服务专员”工作;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5周岁;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招募对象为上杭生源或上杭户籍(含居住证)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各岗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招募岗位计划表)的人员,研究生学历类别不限。
7.下列对象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
已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欠发达地区志愿者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和服务期间离岗人员)不得报名。
03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
2.现场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的正常上班时间到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报名,认真填报《上杭县招募“支企服务专员”报名及量化考核评分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
3.网络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认真填报《上杭县招募“支企服务专员”报名及量化考核评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电子版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3998793@163.com。
4.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募岗位资格条件,慎重选择岗位,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5.报名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一经发现则列入诚信名单。
6.报名人员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量化评分和面试。
04
公开招募方式
本次公开招募采取量化评分、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量化评分
主要从政治面貌、院校类别、学历层次、专业成绩排名情况、学生干部经历、在校获奖情况等6个方面对报名对象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报名对象所报岗位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量化评分总得分情况,按岗位拟招募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入闱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入闱面试的考生另行电话通知,并在上杭县人社局网页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如相关岗位无报名人员,从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关岗位条件、未入闱面试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量化评分总得分情况,按岗位拟招募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该岗位面试人选。
相关岗位如有面试人选放弃面试,按照量化评分总得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延递补该岗位面试人选。
2.本次招募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本次公开招募面试工作由上杭县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量化评分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05
体检和考察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募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经认定的量化考核评分,依次按照政治面貌、院校类别、学历层次、专业成绩排名情况、学生干部经历、在校获奖情况的项目得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服务单位负责。
3.考察采取谈话、查阅个人档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者作为拟派遣对象。
4.如相关岗位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上述办法递补确定相关人选。
06
公示
拟派遣对象在上杭县人社局网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07
人选确定和协议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派遣对象初步人选,并由上杭县人社局联合服务单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到服务单位报到并正式到岗服务,并与上杭县人社局、服务单位签订《上杭县“支企服务专员”计划协议书》。
08
政策待遇
1.“支企服务专员”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按照《上杭县“支企服务专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杭人社〔2020〕86号)管理,并享受以下待遇:由上杭县人社局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参照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2020年为每人每月3685元),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服务单位比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在编工作人员落实“支企服务专员”高校毕业生同等福利待遇。
2.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支企服务专员”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3.服务期间,由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4.“支企服务专员”高校毕业生2年服务期满后(足年足月足日),服务协议自动终止,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参照龙岩市市级“支企服务专员”的优惠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09
其他事项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2.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3.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参加面试前应下载打印《上杭县2020年“支企服务专员”公开招募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面试当天必须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4.联系方式。上杭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7-3316695。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募,由上杭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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