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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2020年度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通告

2021-03-18分类: 法律法规点击:570 次

现将2020年度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0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城镇居民; 

  2.城镇居民持有《残疾人证》的; 

  3.农村居民持有《残疾人证》的; 

  4.城镇居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的; 

  5.农村居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的; 

  6.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达一年的城镇居民; 

  7.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达一年且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8.被征地农民(在城市规划区内有承包权且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三成的); 

  9.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女满30周岁人员; 

  10.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2020年度社会保险补贴: 
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0周岁;2020年度前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累计月数不超过36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的就业困难人员,累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不超过5年;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第三年期满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允许其申请延长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限一年。 
2.以上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以2020年12月31日前实际缴纳当年度社会保险费为准。

3.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1至12月期间未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未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月份。 


三、补贴标准
按2020年当年符合申请时限内缴纳当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30%给予补贴。 


四、申领办法
符合申领条件人员通过“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 微信公众号申领。具体申领办法如下: 
关注“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 微信公众号→点击“补贴申领” →“社保补贴申领”,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在三明市区参保的申领人应选择户籍地。 

若微信反馈“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未认定的,申领人应按微信公众号“其他服务”办事指南关于“就业援助服务”中的认定办法,先到县人才中心(河滨北路269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就业人才窗口)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五、申领时间

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止。


六.咨询电话

明溪县人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861972 28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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