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人才政策落实,我们对省级层面的人才政策文件、人才相关项目和支持措施进行了优化整合,在一份文件中明确‘谁是人才,给予什么政策支持,如何办理支持政策’,实现人才政策的总体集成。”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
《办法》采取资格条件认定制,实行“省级出政策定条件、设区市评价认定”机制,将省级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权限下放给各设区市,人才只需符合某一个认定条件,就可以由各设区市直接予以认定,大大简化了认定流程。
同时,实行待引进人才预确认制度,对已与省内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或拟来闽创业的人才,可按程序和条件予以预确认,来闽后较短时间内就可以享受到政策支持。
《办法》明确了三个方面23项政策支持。如,对引进的特级人才,给予700万元安家补助。又如,设置了晋级奖励和荣誉奖励,对人才在认期内晋级的给予10万元~300万元晋级奖励,对新取得有关荣誉称号或奖项的给予3万元~80万元奖励。
此外,《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坚持“以产引才、以才促产”,汇聚多部门力量,计划5年内每年支持20个以内产业领军团队,力争培育一批实体经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
自2010年以来,我省持续推进省引才“百人计划”,共遴选六批692人(团队),其中90.8%以上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有力支撑我省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