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宁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宁德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5日零时起,凡进入我市储存、销售、加工、消费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先行进入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查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
二、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认真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要求进行登记报备,经核酸检测阴性和消毒合格,并由集中监管仓出具《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后方能出仓流转。
三、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不配合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出现“应进不进”“应检不检”“应消毒未消毒”或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的生产经营者,将按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处罚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