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于2020年11月收到姜源、卢俊杰、郑菊珠、马飞龙等4人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其中:取得中级(四级)证书2人,初级(五级)证书1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人。经见证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和征信平台比对,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79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第一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宁人社办〔2019〕42号)文件精神,经核对,应给予姜源、卢俊杰、郑菊珠、马飞龙等4人,职业培训“见证补贴”共4010元(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12月1日。公示期间,对见证补贴发放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人社局职建股或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公示电话:0593-8988875(福安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0593-8988580(福安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相关详情可登陆福安人才网查看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