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霞浦一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窃取资料进行贷款诈骗

2012-04-17分类: 法律法规点击:1599 次
    2011年,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霞浦县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客户身份资料,进行贷款诈骗,并冒领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用于个人挥霍。

    据霞浦公安局核查,霞浦县农村信用社原工作人员马某利用其在信用社从事信贷工作之便,窃取客户相关资料信息,使用伪造的张某、陈某的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等复印件作为贷款材料,骗取霞浦县农村信用社贷款8万元,涉嫌贷款诈骗罪。另外,犯罪嫌疑人马某于2007年12月期间,未经他人许可,冒用黄某、邓某、吴某、林某等4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国农业银行霞浦县支行骗领4张信用卡,并恶意透支5万多元用于个人挥霍,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霞浦公安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收到信用卡密码函后,要检查信封是否完整,同时尽快把原始密码进行修改后销毁密码函,若发现异常情况应该立即与发卡银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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