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代表公司与被辞退员工面谈,办理辞退手续是人力资源的工作职责。但辞退员工并非易事,这需要我们用娴熟工作技巧做工具,需要拥有坚实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做后盾,同时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做储备。
员工之所以应被辞退,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给公司带来负面效益者:
负面效益包括两方面,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负面经济效益是指实际运作中公司支付给他的成本高于带来的经济效益者。负面社会效益是指影响公司名誉者,损害公司形象者。
2、与公司文化相违背者。包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抵触公司管理等,违法乱纪接受刑事处罚者。
3、绩效低于基本最低要求水平。
员工属于以上三类的,公司原则上应该予以辞退或者说做好辞退的打算。但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辞退员工有了更新,更严格的要求。因此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合法操作,需要进行相关的技术应对。
具体表现在:
1、明确公司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管理制度。公司制度中应该明确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失多少金额的情况下属于严重经济损失,尽量量化标准。公司制度要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核通过并保留相关手续。有条件的可报送相关劳动部门予以审核备案。
2、在绩效考核制度明确的同时,必须保留相关考核证据,考核证据要有当事员工签字。
3、对不能胜任员工应该履行相关培训或调岗的过程。培训,需保留证据,通过请求所在部门经理帮助可以轻易解决培训要求,但应保留培训证据。关于调岗,可灵活运用,某些对自己职业生涯有较强计划性,或自尊心比较强的员工,也许公司调岗决定一出,他便会主动提出离职。如此以来,对公司,对员工乃双赢。
4、员工入职以来接受的规章制度培训的签名证据需要保留。